教會沿革
草創:永生堂肇始於1956年春,差會差派美籍安德牧師偕侯振武教師到桃園拓荒,在桃園鎮成功路二段55號租屋聚會。會友除少數為桃園農校教職員工及眷屬外,大都是當時五十二軍醫院的員工、眷屬和住院官兵,流動性大,聚會人數亦不穩定。
建堂:1962年在差會支援下於山鶯路六號購地建堂,有了一座紅磚建造,傳統造型的教堂。並在1969年加蓋二層40餘坪鋼筋水泥樓房,供作牧師館及青少年團契使用。
遷址:原址座落縱貫路與山鶯路交會口,隨著工商發達、地方繁榮,交通噪音、廢氣,大大影響了聚會的安寧。經眾人懇切禱告結果,徐鎮昌長老正準備於萬壽路三段99巷建造社區,慨允奉獻建堂,以教會原址交換。新堂為五層樓鋼筋水泥建築,於1982年5月 23日落成獻堂(新堂擁有寬廣空間,二樓為禮拜堂,四樓為牧師館,一、三樓供主日學教室及各團契聚會使用,現五樓「姊妹之家」長執會決議收回,變更為團契聚會場地),迄今經歷廿八年光陰。
歷任傳道同工
差會時期(1956〜1969):在本堂拓荒奠基階段,外籍宣教士有:
美籍安德牧師夫婦(1956〜1958)
美籍王奧篤牧師夫婦(1958〜1964)
美籍齊復生牧師夫婦(1964〜1969)
本國教師有:
侯振武教師(1956〜1957)
陳鏞戛教師(1957〜1959)
宋天宇教師(1959〜1961)
蘇福履教師(1961〜1964)
章以專教師(1964〜1968)
章以專牧師(1969〜1992)1969年9月21日按立為本堂首任牧師。
林慶宜教師(2010〜2011)
巫士椀牧師(1993〜2014)。
劉春雄教師(2014)
目前狀況
同工介紹---
傳道人:巫士椀牧師、劉春雄教師
長 老(現任):楊翠吉長老、張金來長老(現為長執會主席,另張修德長老已於2012年7月20日遷居新竹市。)
第廿九屆執事(2013~2014):孫景君、巫奉約、葉崇哲、尹立慧、廖玉亭。(張金來長老已於2013、11、24按立長老,原執事一職由葉崇哲弟兄遞補接任。)
幹 事:潘月錦。
年度重要事工---
2013年1月6日第29屆執事就任禮
2013年1月6日各團契主席就任禮
2013年6月23日至本會福音堂獻詩,與該堂牧者、同工合影。
2013年重陽敬老節年長者合影留念
2013年聖誕晚會,有敬拜、獻詩、話劇、信息短講……
2014年5月25日本堂在桃園虎頭山野外禮拜,參與人數72人,吸引許多遊客駐足聆賞詩歌敬拜。
2014年6月8日高齡98歲熊長貞姐妹受洗歸主名下,全場感動不已!
2014年7月兒少夏令營,內容豐富,有:(1)一起動手作 (2)快樂美語村 (3)一起跳街舞 (4)來演一齣戲
小朋友們同心合意為團隊禱告,並學習團隊精神,一同完成作品。
2014年9月7日劉春雄教師就任典禮 2014年9月7日洗禮
2014年9月14日洗禮
聚會時間表
團契簡介
※兒童主日學:
由主日學校長及同工按既定課表安排兒主老師上課。 2014年9月由趙秀蘭姐妹(劉師母)接任。
※成人主日學:
設有班長、副班長各一人,由本堂張金來長老及尹在興牧師任教。
※青少年團契:
由巫奉約、連俊男、王開等三位弟兄擔任輔導,藉福音信息、生活體驗、團康活動及神的話語等成為他們的幫助。參加人數約13~16人。
※WWJD團契(社青):
已在職場工作之社青弟兄姐妹聚會,由楊翠吉長老擔任輔導。
※松竹梅團契:
每月第三主日下午1:30~3:00聚會,由巫士椀牧師、尹在興牧師及張金來長老主領。
※晨更團契:
禮拜一到禮拜六,每日清晨7:30〜8:20聚集教會晨更,以聖經公會每日讀經表進度每日讀經,兩年讀完全本聖
經。
※桃園區婦女聯合禱告會:
由林糖師母主領,此為跨教派、堂會的婦女聯合禱告會,本堂提供聚會場地,並事工的配搭。
※禱告會:
每週四晚上7:30〜9:30聚會,進行公禱及個人代禱。參加人數約為12人。
※敬拜讚美團:
由林玉春姐妹帶領,週六晚間07:30〜09:00團練,於主日崇拜中擔任領唱,或獻詩。
未來展望
異象及目標: 基督至上—傳揚基督、連於基督、惟獨基督
(哥林多前書一23、二2:…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…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,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。 )
(一)、事奉的核心:一切的事奉都是為了彰顯基督、榮耀基督、使基督至上。教會一切的活動、基督徒的工作、家庭都是使基督之名彰顯的機會。而我們事奉的核心就是讓基督的名在我們所處的任何環境顯為大。
(二)、事奉的策略方法
1、鼓勵每個人成為傳福音的精兵(個人):大部份的基督徒都想傳福音,然而,找不著適切的方式,其實最好的方式就是講述自己的得救見証。然而,講述自己的得救經驗是需要訓練的,多半人不知該如何講,是因沒有整理、以致不知該從何講起。該如何講述自己的得救經驗呢?首先,就是思想自己得救的經驗、按聖經的原則(得救的經歷一定與聖經原則一致)將自己的得救見証有系統的整理及歸納(徒二十二),並能具体的講述。
2、基督之愛的彰顯(團契):律法的總綱在於:第一是盡心、盡意、盡力愛神,其次相仿,就是愛人如己。這一段經文的重心在於基督至上,讓基督之名活畫在團契,因此,團契要照著神的心意彼此相愛,避免因人的情感凌駕於神的心意。其次是活力,基督之名活畫於團契,團契就要有活力、對福音的熱情、並產生因福音帶來的改變,成為一個有感染力的團契,一個有感染力的團契,必能帶動團契的成長與復興。
3、世上的光(教會):基督說教會是世上的光,光能使人看見,而教會就是要使人看基督!因此教會應當對外舉辦佈道會,具体講述基督的救恩,以使人看見基督對世人的愛。
教會地理位置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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